一男子冒充自己的女同事,通过手机短信和QQ聊天等方式,与女同事的网友“谈恋爱”,骗取对方6000多元。8月5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某罚金10000元。
蔡某今年25岁,在新沂市一家日用品有限公司上班,女同事尹某年轻漂亮,二人在同一办公室。今年2月的一天中午,尹某外出就餐时将手机放在办公桌上,蔡某偷偷查看尹某手机后发现,尹某和一个署名叶某的号码联络频繁,并以男女朋友互称,而蔡某知道尹某并无男朋友,便猜测叶某可能是她的网络男友,由此蔡某产生了骗取叶某钱财的念头。随后,蔡某用自己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叶某,称原来的号码即将弃用,改为现在的号码。在随后短信联系中,蔡某得知尹某与叶某并没见过面。
为了能让叶某上钩,蔡某还特地用手机给同事尹某拍了照并发给叶某,让对方对自己的身份信以为真。而叶某发现对方是一位美女,更是心动不已。今年4月,蔡某找各种理由向叶某要钱,短短四五天就从叶某处骗来现金6000多元。蔡某的一些可疑行为还是引起了叶某的注意,“按理说我俩感情也算非常深厚了,但我多次提出见面,都被拒绝。”受害人叶某说。
案发后,蔡某退缴赃款及赔偿叶某损失共计1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转自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