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威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姚湘云、杨令可等5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包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蔡腾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0年不等,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3年不等。
该案件涉及被告33人,80后11人,其余均为90后,年纪最大的出生于1983年1月,最小的出生于1994年9月,其中具有高中文化的7人,小学文化1人,其余均为初中文化。该犯罪团伙曾控制宣威城区14家电玩室、并为确立组织地位“黑吃黑”、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明火执仗抢劫等,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这次公开宣判大会是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扰乱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生活的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沉重打击,特别是对姚湘云、杨可令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严惩,标志着为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表明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不留后患的立场和决心,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转自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