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会计蔡小红被控伙同无业人员张虹光侵吞1060余万元。8月4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指控被告人蔡小红、张虹光构成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公诉机关指控,1991年6月至2000年6月间,蔡小红在担任北京市外文书店业务科统计员、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统计员、计财部会计期间,伙同张虹光,利用蔡小红负责本单位与该单位下属王府井外文书店、外文工具书店等多家门市间货款结算并制作、保管相关会计明细账目等职务便利,采取截留转账支票、应收账款不入账等方式,将各门市付给北京市外文书店部分货款和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股份有限公司与各门市之间的部分往来货款予以侵吞,共计1060余万元。所有赃款全部交由张虹光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蔡小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伙同张虹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本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开庭前,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法庭遂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但在庭审过程中,被指定为蔡小红辩护人的律师提出对被告人贪污罪一项作无罪辩护,法庭决定对此项罪名适用普通程序在当天下午继续审理。此案未作出当庭判决。
图为两被告人在法庭上。
■庭审直击■
上午10时,头发花白的蔡小红被法警带进法庭,58岁的张虹光紧跟其后。蔡小红表情平静,目光低垂,而张虹光则不住地环顾四周,显得满不在乎。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蔡小红回答得很干脆:“属实,认罪。”张虹光同样表示认罪。随后,张虹光被带离法庭,蔡小红单独接受调查。
当公诉人问蔡小红她和张虹光是什么关系时,蔡小红说自己和张虹光是好朋友,没有任何其他关系,之所以帮忙是因为觉得他人好。
公诉人问:“怎么看待你的行为?”
蔡小红说:“我错了,我接受法庭的判决,认罪服法。”
“你愿意还钱吗?”
“我愿意偿还,但是没有能力。”蔡小红低声说。
分别单独接受法庭调查后,两名被告人再次被法警一同带进法庭。
“近十年时间里,蔡小红一直借钱给你。你现在面对蔡小红,是什么心情?”蔡小红的辩护律师向张虹光发问。“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懂。”张虹光摇摇头。
■案外故事■
巨款糊里糊涂送人
自己落得拾荒度日
该案背后的一些故事,说来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1991年,蔡小红在一个马场偶然认识张虹光后,两人开始交往。1991年6月,张虹光声称和朋友做生意缺钱,向蔡小红提出了借钱的要求。蔡小红就将书店分店的购书款支票给了张虹光。之后张虹光又多次找蔡小红借钱,蔡小红采取截取转账支票、应收账款不入账等方式,将各个分店付给外文书店的部分货款交给了张虹光。
事实上,张虹光并未用借来的钱真正做生意,而是长期租住在高档酒店,任意挥霍钱财。其间,蔡小红也曾担心张虹光还不上钱。但张虹光总是告诉她,之前的钱财都用于公司接待和各项支出,只要这笔生意成功就能赚很多钱,一下就能还清所有借款。
2000年,蔡小红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随后退休。而张虹光却在1998年前后沾染上了毒品,1998年以后蔡小红借给他的钱,都被用在吸毒和维持生活上了。
2006年,外文书店在审计当中发现了问题。蔡小红和张虹光商议后一起潜逃到云南景洪。在当地,张虹光找了一个女友同居。而蔡小红却穷得身无分文,除了张虹光偶尔的接济,她只能靠拾荒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