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向过往司机兜售伪造的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等各类发票,近日,杨秀侠因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今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杨秀侠携带1000多张伪造发票,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北京市房山区窦店服务区内,向过路司机兜售,被民警当场查获。被查获的伪造发票包括北京市停车定额专用发票、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等定额发票共计1301张,以及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等手工发票共计53张。经税务部门鉴定,上述发票均系伪造的发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秀侠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秀侠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