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荣峰与谢劲峰合伙协议纠纷案

2011年08月22日11:1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马荣峰与谢劲峰合伙协议纠纷案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6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荣峰,男,1969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东明路1街5巷2号。
  委托代理人林桂有,广东南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智锋,广东南岭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谢劲峰,男,1970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捷鳌匪直街1巷10号。
  委托代理人吕伟虹,广东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敏,广东顺晖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上诉人马荣峰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6)顺法民一初字第012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于2002年起合伙经营顺德区大良新力饮料购销部,于2005年11月4日双方分别签订《终止合作协议书》及《马荣峰支付销售奖励协议》各一份,约定:双方自2005年10月26日起终止合作经营顺德区大良新力饮料购销部。该购销部由被告独自经营。终止合作经营前和终止合作经营后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原告无关,该购销部在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0月26日止的一切商品销售奖励,被告必须在2006年2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双方于2005年11月4日已核算清楚并确认了奖励项目,合计总额为人民币752599.8元。上述协议签订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上述协议,被告至今尚未将商品销售奖励款752599.8元支付给原告。
  原审判决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在签订《终止合作协议书》约定终止合伙关系,由原告退伙,并由被告继续接手经营的情况下,再签订《马荣峰支付销售奖励协议》,由被告承诺向原告支付商品销售奖励款752599.8元,这是双方对退伙的权利义务所作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应按上述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被告没有按上述协议确定的内容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清偿欠款的责任。至于被告提出上述协议是被告受到原告的胁迫下所签订的抗辩主张,由于被告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因此,对其该项抗辩主张,依法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被告马荣峰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谢劲峰清偿商品销售奖励款752599.8元。案件受理费12536元,财产保全费4020元,合计16556元由被告马荣峰负担。
  上诉人马荣峰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依据法律规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进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盈亏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合伙双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并不具有依据《马荣峰支付销售奖励协议》向上诉人请求支付各项商品销售款的权利。二、《马荣峰支付销售奖励协议》是上诉人受到被上诉人胁迫的情况下所签订的,从内容上看系显失公平,该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伙企业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合伙一方仍然要向合伙另一方支付高达752599.8元的销售奖励款,是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属显失公平的协议。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并依法改判。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谢劲峰答辩称: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正确合法。本案中,双方经营的合伙企业是否处于亏损状态,与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销售奖励款无直接联系,双方在终止合伙企业时,并无约定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该款的前提是购销部处于赢利状态。虽然从账面上看,购销部没有利润,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上诉人自愿将所有的销售奖励款全部支付给被上诉人以换取被上诉人彻底退出新力购销部,即使这样,对上诉人来说,仍然是有好处的。并且双方签订的两份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上诉人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二、被上诉人提交了有上诉人签名的《马荣峰支付销售奖励协议》,该两份协议都是由上诉人亲笔所写,上诉人无证据证实其是受胁迫所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该协议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故上诉人应按协议内容履行。综上,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蒋艳超律师:七夕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其它民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其它民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