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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离婚,已成为人类社会一种较为普遍的客观现象。婚姻关系是一个包含着各种社会因素的综合体,既有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也有思想、观念、认识等。传统而古老的“从一而终”早已被现代元化的婚恋观所取代,婚姻家庭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好则合,不好则散。离婚不再被认为就是很纠结的事,社会公众对离婚的态度也正在悄悄发生变化,甚至将离婚理解为另一层次的和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基层法院的离婚案件均占总案件的比例为20%以上。湖州律师李广健就目前离婚案件的新特点总结如下:
1、 未婚同居、未婚有孕婚后离婚占大多数。男女双方对家庭责任、义务比较轻薄,同居以后女方有身孕后匆匆结婚匆匆离婚。
2、 爱情基础脆弱,有的是“网恋”而结合,有的只是一面之交的“闪婚”,此类没有根基的婚姻一有矛盾马上提出分手。
3、 功利观念,把婚姻当作一场交易看,贪图对方的物质条件、金钱地位,一旦失去这些,则爱情全无婚姻动摇破碎。
4、 有婚外情,“小三”加入成第三者的因素多。道德底线常常抛在脑后,无过错方又面临取证难的困境。
5、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难。目前的共同财产物权、债权、股权、期权、知识产权、灰色收入等,律师代理工作难度加大。
6、 离婚时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增多。
7、80后90后离婚者居多。
8、白领职业女性或者女能人、女老总、女老板事业型女性的离婚案件也逐渐增多。
随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变化,婚姻纠纷案件也呈现:涉及面广、财产分割复杂、诉讼耗费时间较长、有转变为其他恶性案件可能性等新特点。这就要求承办婚姻案件律师在办案时既要有速度效率,又要有艺术方法,以应对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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