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莉娟律师答复如下:
1、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子女不利,母方品德有缺陷不利于抚养孩子,或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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