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多长时间?
通过行政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两个途径:一是在商标异议和撤销程序中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申请,一是在向地方工商执法机关提出行政查处请求时提出认定申请。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商标异议的裁定一般需要两年结案,如果对方当事人提起复审要求,复审裁定又需要两年的时间。当事人如果对复审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在申请撤销不当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不当注册的评审同样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对方当事人对该评审决定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因此,驰名商标的最终认定将花上若干年的时间。
如果当事人在向地方工商机关提出行政查处请求时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地方工商机关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应将其转给省级工商局;省级工商局在收到该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应将其申请材料报送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案件材料的六个月内应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