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转继承实际上是发生了两次继承,即先由死亡之继承人继承,然后再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该死亡之继承人的遗嘱确定其所继承之份额由何人继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5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