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否授予专利权的首要的实质性条件,就是该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
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要对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作广泛调查,对其是否具有新颖性要有正确的判断。新颖性的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像资料;
二、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以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三、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不丧失新颖性的几种情形: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一般是指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全国性的学术团体组织或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