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买房怎么这么难,请大家帮我遇到的麻烦事。11月底在中介公司签了买房协议,房款50万,我需要首付20万,公积金贷款30万。房子是二手私产房,房主未还清房贷。当天我就已交了房款定金和中介手续费等一共1万多元。
合同中规定了我要在12月30日之前交齐首付20万,逾期不交视为自动违约,待卖方办理完提前还贷后(没有规定期限),再办理过户等诸多事宜。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手续费等不退,违约金为房款的10%,大概就是这样。
但现在出了问题,就是卖方因资金问题不能 提前还贷,我同意和他签补充协议,推迟办理时间,那样我就暂时不用交首付款了。但推迟到什么时候,卖房不同意在补充协议里面规定具体日期。
现在我该怎么办?这个补充协议该怎么签?怎样才算卖方违约,他要是无限期的拖下去该怎么办?他是一点损失也没有,因为他没有交手续费等,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金平律师回复:你应当要求确定一个具体的期限,否则可以无法达到购房目的为由解除原来的合同。或者现在就解除原来的合同,由于是对方不能提前还贷造成的,你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这样风险小些。
网友回复:可是我要是提出解除合同,那我就会损失好几千元的手续费。明明是对方违约,可他一分钱也没损失,我不平衡。
李金平律师回复:损失不应当由你承担,应当由违约者承担。
网友回复:他现在就是拖着。合同中规定,违约方要交10%的违约金,双方的手续费中介都不退,他能赔给我手续费么?而且如果真让他赔付我的手续费,肯定他也不会痛快的给我。请李律师帮帮我!
李金平律师回复:出让方不能按时履行义务,你是有权解除合同的,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中介费)出让方是要承担的。至于给不给是另一回事,不给的话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网友回复:怎样才算出让方不履行合同呢?他现在不说不履行,就是拖着不办,合同中也没有规定他的期限,他还算好心在我交首付前告诉我了,要不然我交了以后损失更大了。合同中最后一条规定,此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是不是1年后他还不办,我就可以起诉他了呢?推迟履行合同日期的补充协议我先签,实在不行1年后再说,这样可以么?
李金平律师回复:一般是的。最好能看看合同全文,否则只是片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