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合同条款协商不成,我可以要求退房吗?我在05年4月份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购买房屋一套,9月份开发商通知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合同上面的交房日期拖到了06年8月份(认购书上是06年4月份)。为此,我仔细看了一下别的条款,发现很多不对等的地方,再就是房屋交接一款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签不成正式合同,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我如果行使退房权利需要承担责人吗?还有,如果退房,我该怎么做?
向阳律师回复:可以要求退房。关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具体审查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