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 保险规划专家: 购买保险勿忘还有“犹豫期”

2011年08月31日09:3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保险规划专家: 购买保险勿忘还有“犹豫期”
    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人身险原保费收入4318.64亿元,同比劲增64%。在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保险市场的情况下,保险规划专家特别提醒,人们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认清条款,一旦发现所买的险种不适合自己,还有“犹豫期”可以充分利用。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资深保险规划师韩伟告诉记者,许多人在买保险时不知道有“犹豫期”,或是略知一二却并不懂得如何利用。其实几乎所有的人身险种都设有“犹豫期”,这对于人们避免投保和投资的失误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在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起10天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这10天就是所谓的‘犹豫期’。”韩伟介绍说,一旦过了“犹豫期”再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费用,投保人的这个损失是非常不划算的。

    韩伟建议,投保人收到保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的;同时,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就应该权衡条件,认清条款,冷静做出投保决策;在投保之后也应该充分利用“犹豫期”,考虑所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果发现不妥,尽快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撤件,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据韩伟介绍,个别保险代理人出于增加保费的目的,并没有明确告知投保人在投保后还有“犹豫期”。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提示,问清“犹豫期”的具体规定。而且按照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必须进行100%的电话回访,投保人可以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如果万一要退保,投保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是无效的。 

    那么对于“犹豫期”内的理赔问题,如何处理呢?对此韩伟说,若在“犹豫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合同有效,保险公司仍然必须按约赔付。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购房指南知识排行榜
购房指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