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在总结吸收了1986年颁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新法规。新的法规将原三包规定实行三包产品范围进行了扩大。主要是:
第一,将原来三包产品范围从六种家用电器扩大为“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它们是: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第二,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国家将根据消费水平的提高,采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形式,逐批公布三包产品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