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知识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2011年08月31日11:1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具有医学上限制结婚的疾病尚未治愈的,以上几种情况都是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因胁迫而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被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其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见,无效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后与可撤销的婚姻被撤销后后果一样,当事人之间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的财产协商不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对子女仍然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但是,两者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对于提起的程序、提起的主体、以及时效上是具有明显区别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动态知识排行榜
婚姻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