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补领如何办理办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2.该离婚登记在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4.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所需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3.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4.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办理程序一、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二、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三、补发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当场补发离婚证)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收费依据1.《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2.北京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关于婚姻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045号)。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婚姻登记条例》;3.《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东大桥路口东北角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大楼一层东北门)。咨询电话96156(24小时人工)65866660(人工)65395015(人工)65395016(人工)65862999(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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