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知识 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2011年08月31日13:5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是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特点,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职工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二、生育保险的组成部分:

  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产假。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三是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三、生育保险报销过程:

  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市医保办每周四下午对系统进行维护,不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生育

  ⑴ 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⑶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⑷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⑹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二)引、流产

  ⑴ 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⑶ 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⑷ 医疗费收据原件;

  ⑸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⑹ 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手术)

  ⑴ 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⑶ 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⑷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⑸ 病历复印件;

  (6)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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