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处理有三条途径,分别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但是这三种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均遇到种种困难。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虽然程序简单方便,但因医院和患者双方缺乏信任,很难形成一致意见,反而容易将矛盾进一步激化;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又难脱“父子关系”之嫌;诉讼,则要耗费大量的财力、精力,医疗事故受害者的损失难以得到及时的救济,这也是导致许多患者及其家属不愿走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而选择了医闹等不正常的解决渠道的重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个既懂专业知识又和医疗机构没有多大关系,医患双方都接受的中立调解机构从中调解,显然不仅能让医院避免医闹之苦,也能及时维护患者的利益,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第三方主持、调解方中立、案件处理快捷等优势,无疑是目前非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好方式。这一做法在医患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为双方提供一个沟通、协商的平台,为医疗纠纷中的弱方提供证据、法律方面的援助,笔者认为应该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