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人。职业医闹与患者家属要求赔偿有很明显的区别,只要他们打听到医疗事故的消息,行动很迅速,也是有组织、有规模的...
他们平时在医院门前看似在四处“闲”逛,其实他们并不“闲”,他们在各个诊室搜索,四处打听患者的各种医疗事故信息,当他们从各种医疗事故中嗅到金钱的味道,就马上和患者家属联系称自己可以帮助家属向医院索要赔偿,并提出自己的要求,然后打着患者家属的旗号,在医院上演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的闹剧。
他们会在医院门口扯上横幅,冲进医院又打又砸,围堵医生、封住诊室,要求院方赔偿。如果院方不赔偿或不迁就这种行为,他们就会在医院闹上十天半月,不拿到钱誓不罢休。他们既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患者的家属,而是悄悄滋长的另一种怪异职业“医闹”。
在中国出现这一不正常的现象,说明了中国现行的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和操作规程的不完善。“医患纠纷中,与医院相比,患者太弱小了,私了得不到完全的赔偿,打官司又没有那么多精力和金钱,如果不采取特别的办法,很难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在现今中国的医患纠纷中实际存在的一种不正常现象,正是这一现象滋生了职业医闹的出现和存在;再就是医院的纵容:现在医院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很多医院不愿意因为医疗纠纷到法院打官司或因“医闹”而影响了自己的口碑,医院存在花钱买平安的心理,当出现这种现象,就会情愿或不情愿地进行赔偿,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医闹”的行为;有关法规和制度的不完善:在医患纠纷中,由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本身存在的先天不足,这主要是鉴定机制的不完善造成的,得不到患者的认可和信任;在中国也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有事不愿求助于法律,而是通过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