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对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的占有。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仍然占有他人财产。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对财产的占有是非法的。
区分恶意占有与善意占有的意义在于明确具体占有的不同效力和非法占有人的不同责任。现代各国的法律通常规定: 对于恶意占有人不适用动产即时取得制度;无论恶意占有人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他人财产,原物所有人均可诉请其返还原物,在恶意占有人对不法占有的财产造成毁损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