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知识 职员退休规则

2011年09月01日14:3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职员退休规则

  职员退休规则

  第一条 总则?

  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并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职员,但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第三条 种类?

  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服务5年以上,年龄满55岁。?

  (2)服务满25年以上。?

  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岁。?

  3.延期退休——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室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逐年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岁为止。?

  4.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年龄满60岁。?

  (2)正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第四条 退休金的给付?

  1.退休金的种类:行为?

  (1)一次退休金。?

  (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二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

  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的总数,以该期间总日数乘以50,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6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1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如附表基数表所列。?

  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第五条 退休金的加发?

  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室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酌予加发退休金。?

  2.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一个月基数的50%给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

  第六条 伤病的认定?

  1.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者为准。?

  2.本规则第五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的一者而言。?

  (1)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2)因特殊职业病者。?

  (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 服务年资的计算?

  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止计算。退休的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服务年资:?

  (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期间。?

  (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二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第八条 年龄的认定?

  以依据户口誊本所记载的人事资料为准。?

  第九条 给付期间?

  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十条 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

  1.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第十一条 早期退休的核准?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第十二条 年金的转让与转换?

  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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