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它的特征主要为:
1、行使行政奖励权的主体必须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2、其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创造和积极性;
3、奖励的对象十分广泛;
4、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者大多合并采用;
5、其性质是行政主体依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性权益的无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奖励的原则:
1、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公平、平等原则
3、奖励与行为相适应原则
行政奖励的内容:
1、物质方面的权益
2、精神方面的权益
3、职务方面的权益
行政奖励的形式:
1、发给奖金或奖品
2、通报表扬或通令嘉奖
3、记功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级或晋职
以上奖励形式既可以单独试用,也可以同时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