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知识 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和执行如何规定

2011年09月01日17:0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和执行如何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地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公安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或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 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 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 维护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 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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