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公司的分类:
私人公司: 只需一位股东,独立操作;
合伙公司: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
分公司:已经注册了有限公司,可以直接注册分公司
无限公司的性质:
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名称不能含有有限二字,容易组建和撤消。
无限公司的优点:
办理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低,申请时间短;公司名称可以随意挑选,甚至允许公司名称重复;经营成本较低,容易管理,帐务不必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
无限公司的缺点:
此类公司股东必须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压力相对较大。较难与国际机构接轨。
成立无限公司的条件:
有护照,中国内地人士需要有香港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