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 税务筹划如何利用在公司制企业中

2011年09月02日15:1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税务筹划如何利用在公司制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是指按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公司制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在不断强化依法纳税意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可选择性条款,主动采取合理节税,减少公司税负,获取经营利润的方法。也就是运用税务筹划,推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定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进行非惩罚性的、强制的从私人部门向公有部门的资源转移。税收是一种经济活动,是一个经济过程。在这个经济活动或经济过程中,作为课征者的国家与作为缴纳者的企业、个人之间形成一种特殊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一是征纳关系,它的表现形式为一定的税法,它的运动轨迹是国家依法征税,企业和个人依法纳税。其二是分配关系,即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强制地、无偿地占有企业和个人创造的一部分社会产品价值,并按国家所代表的阶级或集团的利益进行全社会意义上的分配。它集中体现为税收的“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利,通常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及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税收的固定性指的是征税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且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既然税收的特性如此,为什么企业还要进行税务筹划呢?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税务筹划是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法和税收政策来设计企业的业务发生过程,而不是筹划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是不可改变的。其次,避税筹划不等于税务筹划。一般认为用非违法的手段,钻国家税收政策的漏洞,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谓之“合理避税”。但这种“合理避税”,常常发生在企业经营过程之后。企业经营者认为税交得太多了,要求财务部门在做账上动脑筋“合理避税”。在企业经营者授意下,财务人员采取向税务主管人员送车、送房、送装修、送红包等手段换取“默许”,在账上做文章。然后企业再以少缴纳的税款,按一定比例奖励具体经办人员。发生这种情况,将产生两种后果:一是导致国家税收减少,腐败公行:二是被上级财税大检查和国家审计署查出,补交偷逃的税款,使企业承受双重损失。而运用税务筹划,则是另外一种情况。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资金的筹措,投资渠道的选择,注册地的选择到原材料如何采购,产品如何生产与销售,发票怎样取得,进行全过程筹划。结果是企业减少了税收支出,获取了更大的利润,还被国家税务机关授予依法纳税先进企业。   税务筹划与企业的经营业务发生过程紧密相关,而且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它的基本定义是什么呢?税务筹划的定义有许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纳税筹划宝典》的作者,被很多企业推崇的“纳税筹划的九段高手”宋洪祥认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自身的纳税事宜所进行的策划,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合理的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   2.美国南加州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说:“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务筹划。”   3.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个人投资和税务筹划》中说:“税务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上述定义有几个基本点,即依据国家税法,是一种理财活动,合理节税。具有超前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笔者认为,税务筹划的基本定义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对生产经营、投融资管理的全过程税务筹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提倡的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实现合理节税,减少纳税人税收负担,获得更大利润的一种理财行为。   二、税务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   1.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我国税法规定,对不同的行业、地区、产品以及不同的投资方式,所采用的税收政策也不同。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势必要采纳税务筹划方案,作为其决策时的依据。第一,投资地区、行业以及企业规模的选择:国家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优惠政策执行期满3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就是说这项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地域是在西部。在同一地域内,一般的工业园区与高科技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区别。又如,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而其他行业的增值税率17%。从生产经营规模来看,凡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均应按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而属于小规模的工业企业则为6%。第二,投资企业的组建形式选择。投资者在投资组建新的企业时,要考虑到不同的组建形式,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如投资生产性的外商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再如,对从事农林牧业,能源交通以及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的外商企业,规定了更优惠的税收政策,除享受所得税的“三减两免”期满后,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在以后的10年内可继续按纳税额减征10%~30%的企业所得税。第三,投资综合利用“三废”产品的开发,从而获得税收减免的优惠待遇。如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生产的各种产品,包括用电厂煤渣、煤矿煤矸石开发生产建筑材料,用盐田水域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等。   另外在对外投资项目中,企业可以通过避免成为一个国家的常设机构来降低税赋,其方法是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还可以把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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