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注销登记程序

2011年09月02日15:4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注销登记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中止经营或经营期满不再申请延期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决议;   (三)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注销的文件;   (四)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的完结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五)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营业执照正、副本及企业印章。   登记机关自收到上述文件后,经审核核准予以注销的,发给核准注销通知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五)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六)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七)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八)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九)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公司动态知识排行榜
公司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