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境外上市条件介绍公司上市条件: 一、香港股市上市条件 1、上市条件 u业务性质: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合适上市者。 u业务项目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u营业记录:不少于三个财务年度的营业记录,上市前三年合计盈利不低于5000万港币,其中最近一个财务年度的税后利润不少于港币2000万元以及最初两个年度的税后利润累计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但若干类别的公司(如基建公司)的业绩要求年限可获放宽。 u预计市值:不低于一亿港币,股公司按照合理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u持股比例:公司上市时及公司上市后由公众持有的股份比例都必须达到25%或以上,或以市值计达港币5000万元,比较高者为准。此外联交所可以酬情允许市值超过港币40亿公司降低公众持股比例冽低至10%。股东的数目视股票发行规模和性质而定,一般美发行港币100万元的股票应当至少有三个持股人。每次发行的股票至少要有100名人士持有。 u财务资料:按照香港和国际会计准确编制。必须有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披露。 u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2、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u业务性质: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合适上市者。 u营业记录:申请人需证明在上市文件日期之前24个月期间的活跃业绩记录。主要营业一项业务而并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联交所可以于下情况下放宽上述24个月的规定:申请人属于天然资源开发公司;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 u预计市值:上市市值需达港币4600万元。 u持股比例: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超过港币10亿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为已发行股本的20%或市值港币3000万元,以较高者为准。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为港币10亿元或以上的,则最低公众持股量为15%或市值港币2亿元,以叫高者为准。股东的数目视股票发行的规模和性质而定,上市时的股票最少要由100名人士持有。管理层股东及高持有量股东于上市时必须最少持有以发行的股本的35%。 u财务资料:依照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必须有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披露。 二、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条件 1、新加坡主板上市 u税前盈营利要求:满足以下三条标准中任意一条 1)标准一:要求企业近三年税前利润累计超过750万新元,并且每年均不低于100万新元;有三年营业记录;控股股东(包括上市时持有5%或以上的执行董事与高管人员)全部股份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卖出。 2)标准二:要求企业税前利润近一年或两年的累计超过1000万新元,控股股东股份锁定6个月(同标准一)。 3)标准三:仅对公司上市市值要求不低于8000万新元,控股股东锁股期为上市之日起全部股份6个月内不能卖出,其次6个月内50%不能卖。 u在股权分布方面,需25%股份由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如果市值超过新币3亿元,可酌减至最低12%)。 u财务资料:依照新加坡或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如果公司计划向公众募股,该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如果公司已经拥有足够的合适股东,并且有足够的资本,无需向公众募集股份,该公司必须准备一份与招募说明书类似的通告交给交易所,备公众查询。 u管理层:管理层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管理。 2、自动报价板市场(SESDAQ)标准(又称“新指”) u这一市场主要帮助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在股市集资,上市条件更较为宽松,设有需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对税前利润和上市市值均不做要求,没有营业记录的公司必须证明其募集资金是用于项目或产品开发,且必须已进行充分研发,发行不少于15%股份或5万股(取较高者),有不少于500名公众股东。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须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公司上市满两年后,达到主板任一上市标准,即可转向主板。 三、美国纳斯达克(NASDAQ)上市条件(以下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首次上市) 1、ASDAQ全国市场上市条件 u需有400名以上的股东(投股者),最低公众持股量110万股,最低招股价5美元。 u满足以下三条标准中任意一条: 1)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美元,最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美元。 2)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3000美元,不少于2年的营业记录。 3)在纳斯达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于7500万美元,或者公司总资产及当年总收入分别都不低于7500万美元。 u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u最少须有三位“做市商”(Market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Market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与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2、NASDAQ小型资本市场上市条件 u最低投资者数目300名,并每名持股量不低于100股;最低公众持股量为100万股;最低招股价为4美元。 u资产状况:满足以下三条标准中任意一条: 1)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500万美元。 2)在纳斯达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于5000万美元。 3)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的持续营业利润不低于75万美元。 u最少须有三位“做市商”(MarketMaker)的参与此案(同全国市场的规定)。 3、ASDAQOTCBB板的上市条件 u市场对企业没有任何限制,但投资银行一般会选择上年度净利润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增长率至少会达到10—20%,且有实在的业务开拓计划(包括行业整合、新产品或新市场开拓)。在OTCBB上市的公司,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4美元的可升入NASDAQ小型资本市场;净资产达到600万美元以上的,税后利润达到70万美元以上,可直接升入NASDAQ全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