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物业纠纷案的成因及相应对策

2011年09月05日07:0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浅谈物业纠纷案的成因及相应对策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日显突出,物业纠纷案件大量增长,其中,绝大多数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拖欠物业费的纠纷案件。可以说,当前物业纠纷的主要矛盾焦点就是物业费问题。针对这一现象,我们通过对审理的物业费纠纷案件进行了研究分析,对引发物业费纠纷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这一棘手问题的几点对策。
引发物业费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是缺乏真实的宣传和有效的沟通,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行业。了解才能产生信任。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不透明、收费依据不明确、违约责任含糊让人无法理解,致使多数人选择拒绝交费。在我国,住宅小区建好后,开发商都会先指定一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这就是“前期物业”,前期物业公司先于业主进驻小区。按正常程序,应是业主购买房屋并入住后,再与前期物业公司协商签约。但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的业主在入住时都会被要求签订物业合同,同时还要全额缴纳至少一年的物业费,才能领到房屋钥匙。对物业公司而言,省去了与业主谈判的麻烦,但同时也丧失了让业主通过协商签约过程了解物业服务、理解物业收费的机会。此时,多数业主交费根本不是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是为了获得房屋钥匙。这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缺乏真正的沟通、交流和理解,一开始就处于互相猜忌、互相怀疑之中,为今后双方发生更大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此外,开发商将钥匙交给物业公司的行为让业主形成了两者是一体的概念,此后也就会当然认为开发商遗留的一些问题应当由物业公司来解决,由此会给业主和物业公司增添更多的矛盾。

二是物业公司服务意识差,无视业主的正当权利和合理要求,处理问题简单化,在与业主的交往中容易产生摩擦。物业服务项目既多且杂,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矛盾。但在现实中,当业主需要帮助时,不少物业人员采用互相推诿或者置之不理的态度;而当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履行义务时,许多物业人员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根本不考虑业主的感受,引起业主的反感。有的物业公司完全以营利为目的,只顾收费而不履行任何约定的服务行为,并且任意增加收费项目,肆意挥霍物业服务费,甚至当业主有不同意见时以停电、停水等手段相要挟, 或限制业主进出物业区域,严重侵犯业主的权利,这无形中激化了双方的矛盾,使业主更坚定地加入到欠费的行列。同时,众多业主因对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有疑问而拒交物业费时,许多物业公司不是通过有效的宣传,主动与业主进行良性沟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而是直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使矛盾迅速升级。单纯用诉讼方式解决欠费问题的结果是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缺乏沟通与互信,业主对物业不满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收费不足,服务质量下滑→引起更多业主的不满,欠费规模更加扩大→物业公司进一步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物业费诉讼中,以求尽快收取物业费→诉讼往往只能解决欠费问题,解决不了业主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业主因对裁判不满而拒不执行,并且继续欠费……,最终的结果是使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隔阂更加扩大。

三是思想观念错位,业主和物业公司都不能摆正位置,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小区管理者,业主是被管理的对象;而业主则认为自己是主人,物业公司是自己花钱雇来的仆人。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有理解,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认识就大相径庭,这种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双方在相互沟通中的巨大障碍,事实上这也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很难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思想根源。要想协商解决问题,就必须摆正各方位置,理顺法律关系。

四是业主群体的分散性和个别性与物业服务的整体性和公共性,加大了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的难度。小区的业主群体是庞大而分散的,每个业主的想法、做法都不一致,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的,因此物业公司要想与每个业主都能协商一致,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协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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