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知识 办理离婚的最细程序

2011年09月05日15:3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办理离婚的最细程序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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