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知识 离婚的唯一标准是感情破裂吗

2011年09月05日17:4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的唯一标准是感情破裂吗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准予夫妻离婚,而并不是案中小黄所认为,不给100万元就不离婚,法院奈何不了自己。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有下列四种情形的,包括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出离婚的,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是作为被告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法知识排行榜
婚姻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