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知识 离婚前一方擅自转让房子有效吗

2011年09月05日17:5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前一方擅自转让房子有效吗一、卖给亲戚属恶意转让行为无效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转让,这种转让行为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也无效。另一方配偶应当在知道房屋被转让后一年内申请撤销转让行为或者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但是在实践中,法院能否支持合同无效的主张,要看购买房屋的人是谁。   如果下家是一方的父母或兄弟姐妹,法院有可能会判决交易行为无效,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另一方的权益。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的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买方应该返还房屋。   二、卖给陌生人有效配偶能分卖房款   如果擅自转让房屋的一方与买房的下家并不认识,那么法院也可能会认定受让方是善意取得房屋,从而不支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   这样另一方配偶就无权主张收回其房屋,只能要求擅自转让房屋的配偶承担赔偿责任,即给付卖房款的一半。   那么另一方应该如何防止一方擅自转让房屋呢?   采用房产过户的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整个线索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采用的目的往往在于套取现金后,谎称钱花完了。   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发现一方擅自过户的事实,应该马上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对象。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证据,如果一方在卖房后很短的时间内谎称钱已花完,法院是不会采信的。   另一方面,交易对象如果是近亲属,那么法院也可能会认定买卖是恶意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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