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按什么标准赔偿?

2011年09月09日14:3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按什么标准赔偿?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 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不定期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 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知识排行榜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