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及时化解矛盾。
(2)调解。在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从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仲裁。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解决。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即到人民法院 打官司 。通常是在合议庭、法官的主持下,按照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诉讼调解和判决。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话、信访、上访等形式,向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