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医疗纠纷上万不能私了

2011年09月13日15:1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宜宾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均调解医患纠纷达120余件

  ●新设立的医调委更加行业化、专业化

  ●医调委将由3-9名人民调解员参与组成,其中至少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

  市民遇上医疗纠纷怎么办?提请诉讼,成本高;直接找医院闹,又不合法。日前,宜宾市司法部门透露,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地处理医疗纠纷,《宜宾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出台。

  按照《办法》,宜宾市、区、县将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单独与患者协商。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欢迎,认为《办法》若成功出台,将给老百姓维权指明方向。

  现状:

  医患纠纷年均120余件

  近年来,随着宜宾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及民生类问题的医疗纠纷呈频发上升的趋势。据统计,宜宾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均调解医患纠纷达120余件。

  “个别人通过医闹获得了高额赔偿,起到一定示范作用,这使得患方大多都不选择行政调解,也不上诉。”宜宾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成本低,速度快,市民一遇上纠纷,就热衷于通过医闹解决,而实际上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使得医患纠纷陷入“越闹越赔,越赔越闹”的恶性循环。

  宜宾市司法局日前透露,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更好地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市司法局与市卫生局积极配合,拟定了《办法》,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目前《办法》已经成文。

  新规:

  医调委专家调解纠纷

  按照《办法》的规定,宜宾市、区、县的司法行政部门都将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专门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类似的人民调解组织以前就有。”宜宾市司法局王科长介绍,相对于以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将设立的医调委更加行业化、专业化。

  《办法》要求,设立的医调委将由3-9名人民调解员参与组成,其中至少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调解员主要在退休的医学专家、法学、保险行业专业人员中选聘,同时医调委还将建立由具有相关医学、药学、法学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以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

  《办法》还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上万元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单独与患者进行协商处理,医患双方可以找市医调委申请调解。患者及其家属人数在5人以上的,应当推举不得超过5名的代表参加协商、调解解决。(华西都市报 记者何文宗 华西城市读本见习记者仲健鸿)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动态知识排行榜
医疗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