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

2011年09月14日09:5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担保法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在一般保证时,债权人必须在对债务人的债权经过法定的诉讼和仲裁程序,并在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后,债务人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保证人行使担保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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