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拟强制拍卖的财产是否要先行评估

2011年09月14日10:3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对拟强制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也可以不进行评估。

  另外,如果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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