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东西乘他人未发现,还回去属于盗窃吗?

2011年09月16日05:2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拿他人的东西后乘他人未发现还回去的,是属于盗窃的行为,如果盗窃的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的,会构成犯罪,但有退赃的情形,可以从宽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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