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永权滥用职权案

2011年09月16日07:3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吉永权滥用职权案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02)三亚刑终字第3号

  原公诉机关(抗诉机关)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吉永权,男,1965年生于海南省三亚市,汉族,大专文化,原系三亚市羊栏派出所副所长,住该所宿舍。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01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逮捕。2001年12月18日被释放。
  辩护人宋慧萍,海南肖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吉永雄,男,45岁,住三亚市新民街,系上诉人吉永权哥哥。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理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吉永权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01年12月11日作出(2001)城刑初字第31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吉永权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吉永权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三亚城郊人民检察院以原判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被告人吉永权犯滥用职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01)城刑初字第310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丁剑华  
审 判 员 曾纪川  
代理审判员 冯 洁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傅春燕  



如何在法帮网上申请删除文章?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诉讼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诉讼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