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海 口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00)海中法刑终字第65号
原公诉机关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瞿华,男,1968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上海市人,大学文化,原系海南海航商务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海口市花景苑如意阁031室。1999年5月13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7日被逮捕。现押于海口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瞿宽荣,男,1941年9月12日出生,系被告人瞿华之父。
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理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瞿华犯职务侵占罪一案,于2000年8月25日作出(2000)新刑初字第20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瞿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退赔被侵占款138635元。被告人瞿华不服,提出上诉称,其在1999年1月至3月间收取旅游团费共计146245元,而17000元是其向上海东方旅行社的借款。原判认定其有罪的证据不充分,采用的司法会计鉴定自相矛盾。在其收取的旅游团费中,为旅游团订购在海口、兴隆的酒店住房垫付款项在3.5万元至4万元间,对此,办案人员于1999年5月26日主持对帐时,公司的计调主管卢梅在对帐所出具的书证中有亲笔签名,其为公司支付了房款18860元。其出差上海的机票、火车票、汽车票、住宿费、餐费共计29276.3元。另外,其是在被公司对其非法拘禁的情况下,因为公司的非法行为使其无法上班,故离开公司,到秀英码头是为朋友送行的,并非逃跑。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瞿华将其收取的旅游团费138635元非法占为己有存在如下问题:1、据初步调查,1999年春节期间即2月15日—17日,瞿华在兴隆天健花园酒店以“海航商务”名义订购了客房,应进一步查清瞿华订房的情况以及是否由瞿华支付订金?该款的来源?数额?2、1999年春节期间,瞿华有无通过兴隆金银岛酒店销售部经理林明预定兴隆明珠酒店、兴隆寿仙酒店、兴隆明阳山庄的客房?林明有无收取过瞿华的订房押金?瞿华是以什么名义订房?金额是多少?3、1999年春节期间,瞿华有无为公司在海口鸿运大酒店订房?是谁交的订金?金额是多少?4、瞿华向海航商务借款总额是多少?有无结帐?其出差上海等地的差旅费有无报销?5、瞿华提出,款项支付的主要单据存放于其办公桌的抽屉里,已被搜查丢失,是否属实?是谁搜查?单据及物品如何处理?6、瞿华操作旅游团队的时间?有无找过财务结过帐?为什么不及时结算?进一步调查瞿华侵占公司旅游团费的故意。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可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补充侦查。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00)新刑初字第204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瞿华将其收取的旅游团费138635元非法占为己有存在如下问题:1、据初步调查,1999年春节期间即2月15日—17日,瞿华在兴隆天健花园酒店以“海航商务”名义订购了客房,应进一步查清瞿华订房的情况以及是否由瞿华支付订金?该款的来源?数额?2、1999年春节期间,瞿华有无通过兴隆金银岛酒店销售部经理林明预定兴隆明珠酒店、兴隆寿仙酒店、兴隆明阳山庄的客房?林明有无收取过瞿华的订房押金?瞿华是以什么名义订房?金额是多少?3、1999年春节期间,瞿华有无为公司在海口鸿运大酒店订房?是谁交的订金?金额是多少?4、瞿华向海航商务借款总额是多少?有无结帐?其出差上海等地的差旅费有无报销?5、瞿华提出,款项支付的主要单据存放于其办公桌的抽屉里,已被搜查丢失,是否属实?是谁搜查?单据及物品如何处理?6、瞿华操作旅游团队的时间?有无找过财务结过帐?为什么不及时结算?进一步调查瞿华侵占公司旅游团费的故意。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可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补充侦查。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