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红盗窃案

2011年09月16日21:0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王汉红盗窃案公诉机关濮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汉红,男,1974年11月16日出生。因涉嫌盗窃,2008年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取保候审。现住原籍。
被告人王国伟,男,1980年11月4日出生。因涉嫌盗窃,2007年12月30日被拘留,2008年1月28日被取保候审。现住原籍。
辩护人李国善,河南子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国印,男,1976年7月25日出生。因涉嫌盗窃,2007年12月30日被拘留,2008年1月28日被取保候审。现住原籍。
辩护人谢永鹏,河南子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濮县检刑诉(2009)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汉红、王国伟、李国印犯盗窃罪,于2009年2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8月19日以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理由符合法律规
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戴文顺
审判员:后利珍
审判员:王东霞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马东丽


如何在法帮网上申请删除文章?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赵樱子律师:一般会有哪些原因引发协议离婚?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诉讼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诉讼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