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1)庆刑一初字第99号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任行,曾用名张国军,绰号张老大,男,1960年10月1日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汉族,高中文化,系大庆市华行实业公司经理,住大庆市萨尔图区中五路中安街18号(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克山县)。1983年7月25日,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黑龙江省克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3月2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看守所。
辩护人段接伟,哈尔滨民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国忠,曾用名张任飞,绰号张老四,男,1968年10月16日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汉族,小学文化,系大庆市萨尔图区飞行汽车修理厂厂长,住大庆市萨尔图区中五路中安街18号(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克山县)。1984年5月11日因盗窃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3年,1987年12月30日解除劳动教养。1997年4月14日,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0年11月6日因寻衅滋事、窝藏被大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1年。同年12月28日解除劳动教养。2001年3月2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萨尔图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文,哈尔滨民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金凤龙,绰号大龙、大赖,男,1974年2月26日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克山县东北街3委6组。1995年3月23日,因犯抢劫罪被克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2月2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树荣,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律师。
被告人姚树新,绰号小新,男,1979年12月1日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克山县东南街2委1组。2001年3月2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聂晓东,大庆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人杨少国,绰号少国、小国,男,1977年2月25日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住克山县河北乡新中村。2000年10月16日,因犯私藏枪支罪被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2001年4月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萨尔图区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王丽颖,大庆市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斌,绰号斌子,男,1973年4月28日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住克山县克山镇6街5委10组。2001年4月1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大同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旭,大庆市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滕士宝,绰号宝子,男,1971年10月15日生于黑龙江省兰西县,汉族,初中文化,系大庆市仕玉汽车修理厂厂长,住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杨小区9区17A号楼5单元501室。2001年4月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帆,大庆市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金凤鸣,绰号二龙、二赖,男,1975年9月14日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克山县克山镇东北街。1993年5月27日,因犯抢劫罪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1年2月2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龙凤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勤秀,大庆市勤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丁超,男,1974年5月12日生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汉族,初中文化,系大庆市热力公司车队司机,住大庆市东风新村2区49号楼2单元102室。2001年3月10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庆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