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汝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3)汝刑初字第2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魏冠军,又名魏老五,男,1976年6月26日生,汉族,初中毕业,个体户,住汝南县汝宁镇淮府街134号。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5月31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建国,驻马店鸿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赵峰,男,1986年2月25日生,汉族,初中肄业,无业,住汝南县天中酒厂家属院。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7月23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赵建生,男,1961年7月12日生,汉族,职工,住汝南县天中酒厂家属院,系被告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贾爱茹,女,1962年2月14日生,汉族,住汝南县东关南新街135号,系被告人之母。
指定辩护人胡智慧,驻马店弘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武纲,男,1978年2月5日生,汉族,初中毕业,务农,住汝南县板店乡柴庄村委冯桥村民组。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6月26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被告人王全力,男,1976年8月25日生,汉族,小学毕业,无业,住汝南县三里店乡付楼村民委员会王庄村民组。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5月24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被告人王永松,又名王路,男,1979年6月14日生,汉族,初中毕业,无业,住汝南县汝宁镇车站东路17号附13号。2001年因寻衅滋事被免于起诉。因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于2002年5月20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辩护人赵新奇、李建华,驻马店安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如意(义),男,1980年2月19日生,汉族,初中毕业,个体户,住汝南县汝宁镇西关村。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6月16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辩护人唐运清,驻马店安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仲海波,绰号黄毛,男,1980年2月19日生,汉族,初中毕业,务农,住汝南县板店乡仲庄村民委员会前仲庄村民组。因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于2002年5月23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被告人李海南,绰号小桃,男,1986年1月1日生,汉族,初中辍学,无业,住汝南县汝宁镇北关新区。因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于2002年6月18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仲新萍,女,1962年11月21日生,汉族,无业,住汝南县北关新区,系被告人之母。
辩护人郭建勋,驻马店鸿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胡新意(义),绰号胡一刀,男,1978年11月6日生,汉族,无业,住汝南县汝宁镇西大街后马场。2001年1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1年6月1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6月11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被告人魏铁旦(蛋),又名魏小旦、魏志强,男,1969年7月1日生,汉族,小学辍学,个体户,住汝南县三门闸乡高庄村民委员会杨庄村民组。1994年8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1996年9月12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6月18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被告人王胜利,男,1979年11月18日生,汉族,小学毕业,务农,住汝南县三里店乡付楼村民委员会王庄村民组。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于2002年6月26日被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23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