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北 省 唐 山 市 路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5)北刑初字第250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庆奎,男,1966年3月2日出生于河北省滦南县,汉族,小学文化,租住地唐山市路北区新立庄平房(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滦南县程庄镇后坨里村二区6号),无业。2004年10月20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李馈,河北唐山仲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申金中,又名申建奇,男,1975年2月2日出生于河南省南召县,汉族,小学文化,租住地唐山市路北区新立庄平房(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召县太山庙乡太山庙村),无业。2004年10月20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王朝军,男,1962年8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南召县,汉族,小学文化,租住地唐山市路北区新立庄平房,(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召县太山庙乡太山庙村),无业。2004年10月20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高国举,男,1976年8月20日出生于河南省郏县,汉族,初中文化,租住唐山市路北区新立庄平房,(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郏县安良镇高楼村),无业。2004年10月20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史力维,又名史华伟、小华,男,1967年12月20日出生于河南省许昌县,汉族,初中文化,现住址唐山市税钢小区40楼10门402号,(户籍所在地河南省许昌县五女店镇琵琶寺村位庄村委会),无业。2004年10月22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刘雁,河北唐山正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小兵,又名兵子,男,1978年8月2日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汉族,初中文化,现住址唐山市开平区吉庆里404楼4门302号(户籍所在地唐山市路北区河茵北里21楼5门102号),唐钢汽运公司职工。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聂欣宇,男,1977年10月30日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满族,高中文化,住址唐山市路南区双新里508楼5门401号,唐钢保卫部职工。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赵燕炜,河北唐山中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邱向林,又名大江,男,1971年3月15日出生于河北省丰润县,汉族,小学文化,住址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小上村后街5号,个体收购废品。2004年10月20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收购赃物于2004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李保青,男,1969年2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南召县,汉族,初中文化,暂住地唐钢一炼钢厂临时工宿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召县太山庙乡太山庙村),唐钢一炼钢厂临时工。2004年10月20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朱春松,男,1986年4月10日出生于河南省南召县,汉族,初中文化,暂住地唐钢一炼钢厂临时工宿舍(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召县太山庙乡太山庙村),唐钢一炼钢厂临时工。2004年10月20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盗窃于2004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二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