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金斗,男(身份证512227193501286753),1935年1月28日生,汉族,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王祚保,男(身份证512227194206286755),1942年6月28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宋功友,男(身份证512227194511286778) ,1945年11月28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梁伦品,男(身份证512227196410226759) ,1964年10月22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梁伦双,男(身份证512227197009186759) ,1970年9月18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王祚槐,男(身份证512227391129675) ,1939年11月29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胡承栋,男(身份证512227196412206751),1964年12月20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梁伦喜,男(身份证512227197009186775) ,1970年9月18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王祚林,男(身份证512227551029675) ,1955年10月29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胡承培,男(身份证51222719570326675X) ,1957年3月26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梁金宝,男(身份证512227490517677) ,1949年5月17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梁伦才,男(身份证512227196102146757) ,1961年2月14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梁伦洪,男(身份证512227196608026752) ,1966年8月2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向明后,男(身份证512227194308246754) ,1943年8月24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梁金山,男(身份证512227194310036756) ,1943年10月3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宋功香,女(身份证512227194810276780) ,1948年10月27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王祚汉,男(身份证512227195301286758) ,1953年1月28日生,汉族, 农民, 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诉讼代表人及原告梁伦品,男,生于1964年10月22日,汉族,巫山县人,农民,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诉讼代表人及原告梁金宝,男,生于1949年5月17日,汉族,巫山县人,农民,住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
委托代理人龚克勤,重庆维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电话13075474737。
被告巫山县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巫山县广东中路222号,组织机构代码70941162-4。
法定代表人郑平,县长。
委托代理人唐述宪,男,1965年2月15日生,汉族,公务员(巫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科科长),住巫山县广东路228号2单元3-3号。57682529、15923885669。
委托代理人周继灯,男,1971年9月28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512201197109280351,公务员(巫山县抱龙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住巫山县抱龙镇大桥街22号。
第三人梁渊,男,1957年4月19日,汉族,农民, 身份证号码512227195704196757,住巫山县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一社205号。13668477967 13206268727。
原告梁伦品等18农户不服被告巫山县人民政府给第三人梁渊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案,于2008年12月24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月26日给被告巫山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梁渊送达了行政诉讼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等法律文书。依法组成合议庭,2009年2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的诉讼代表人梁伦品、梁金宝及委托代理人龚克勤,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唐述宪、周继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6年6月30日,巫山县人民政府颁发给梁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巫府农地承包权证(2005)第29号,编号38100211号),被告巫山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1月5日向本院举交了以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