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一套房子 男子状告众亲人
阿伟的父亲2006年就因病去世了,可爷爷奶奶留给父亲的房产还没来得及过户。如今,为了自己能顺利继承这套房产,今年8月,他只好将几个叔叔和姑姑,及自己的母亲、妹妹告上南宁市兴宁区法院。
原来,爷爷奶奶共有5个子女,阿伟的父亲阿博是长子。1993年12月,爷爷向他所在的单位购买了一套房改房。1995年2月,奶奶因病去世,也没留个遗嘱。1998年5月,爷爷取得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1998年8月底,爷爷因病去世,同样没有留下遗嘱。
爷爷和奶奶去世后,阿博与几个弟弟妹妹商量,并于1998年12月共同协商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父母遗留下来的该套房产由阿博全部继承,而阿博分别向4个弟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2006年1月,阿博因病去世,可该套房屋一直未过户到阿博的名下。此后,阿伟多次要求将父亲阿博所继承房产的权利转交给他,可叔叔姑姑一直没有协助他。今年8月,阿伟一纸诉状将叔叔、姑姑,及自己的母亲、妹妹一起告上法院。要求爷爷奶奶的房产由他继承,同时其他继承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经法院调解,6名被告均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房屋,同意该房屋由阿伟全部继承。
死后留下80余万元的巨额债务,人将债务人的妻儿告上法庭要求还债。福州市中级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债务人妻儿作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