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辉,男,1989年10月23日出生于山东省乐陵市,身份证号:371481198910230050,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该市。2008年11月2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宣布逮捕。现押于滨海看守所。?
被告人候宾宾,男,1990年10月7日出生于山东省乐陵市,身份证号:37148119901007543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该市,2008年11月2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宣布逮捕。现押于滨海看守所。?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以东区检刑诉(2009)1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辉、候宾宾犯盗窃罪,于2009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同年4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赵辉、候宾宾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1、2008年11月初的一天,被告人赵辉伙同夏志磊(在逃)窜至东营市东城市直机关住宅小区37号楼东单元,盗窃电动自行车一辆,价值42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赵辉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刘树刚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2、2008年11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赵辉、候宾宾窜至东营市东城府前街小区229号2单元,盗窃自行车一辆,价值223元。?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王国祥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3、2008年11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赵辉、候宾宾窜至东营市东城金满地网吧一楼,盗窃自行车一辆,价值225元。?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李德宣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4、2008年11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赵辉、候宾宾窜至东营市东城市直机关住宅小区47号楼西单元,盗窃电动自行车一辆,价值252元。?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赵海滨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5、2008年11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赵辉、候宾宾窜至东营市东城府前小区24号楼西单元,盗窃自行车一辆,价值202元。?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郝庆海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6、2008年11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赵辉、候宾宾伙同夏志磊窜至东营市东城运达小区1号楼西单元,盗窃电动自行车一辆,价值1520元。?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张佃娟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7、2008年11月中旬,被告人赵辉伙同夏志磊窜至东营市东城海河小区11号楼东单元楼道外,盗窃自行车一辆,价值239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赵辉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彭方军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8、2008年11月初,被告人赵辉伙同夏志磊窜至东营市东城府前小区4号楼东单元,盗窃自行车一辆,价值114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赵辉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李秀芬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9、2008年11月中旬,被告人赵辉、候宾宾窜至东营市东城清风小区4号楼2单元楼道处,盗窃自行车一辆,价值271元。?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王海秀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
10、2008年11月27日晚,被告人赵辉、候宾宾窜至西城东赵小区27号楼2单元,盗窃自行车两辆,价值354元。?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庭审中未提异议,且有证人高立华的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为据,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