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7)佛刑二初字第30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长建(绰号瘸子),男,1978年6月12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茜草镇建国村火箭社5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被告人何其保,男,1983年2月15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鼓镇会龙村二社。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辩护人向华友,广东伟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志松,男,1981年10月2日出生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黎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荣邦乡光村3组。2004年4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2005年12月1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6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被告人陈明亮(绰号秘书),男,1978年10月21日出生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黎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荣邦乡加好4组。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6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被告人陈龙德,男,1976年12月30日出生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黎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荣邦乡光村3组。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23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辩护人徐建民,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梁小华,男,1974年4月15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九聚村七社11号。2000年10月2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2002年5月1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4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被告人胡艺(曾用名胡亿娃),男,1982年8月3日出生于四川省蓬安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四川省蓬安县罗家镇大木桥村4组。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7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辩护人何佛元,广东源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古红杰(绰号小孩),男,1979年1月14日出生于河南省尉氏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尉氏县南曹乡坟台村四组9号。2004年因犯抢夺罪被广东省深圳市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于2006年6月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1月8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辩护人邱锦添,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佛检刑诉(2007)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长建、何其保、陈明亮、梁小华、陈志松、陈龙德、胡艺、古红杰犯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雷、代理检察员刘钊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长建、被告人何其保及其辩护人向华友、被告人陈明亮、被告人梁小华、被告人陈志松、被告人陈龙德及其辩护人徐建民、被告人胡艺及其辩护人何佛元、被告人古红杰及其辩护人邱锦添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6年10月,被告人李长建、何其保密谋抢劫被害人萧金波现金及财物,并召集被告人梁小华、陈明亮、陈志松、陈龙德、胡艺、古红杰及“海南兵”(另案处理)参与作案。2006年10月23日,被告人李长建、何其保及“海南兵” 、胡艺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佛开高速公路雅瑶出口附近查看作案现场并掌握被害人萧金波的活动情况。当晚,被告人李长建、何其保、陈明亮、陈龙德、胡艺、古红杰伙同“海南兵”七人在深圳市松岗区东方宾馆一房间内再次商议抢劫被害人萧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