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排他效力

2011年09月23日16:3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物权的排他效力

  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同时存在。

  物权的排他效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在同一标的物上,已有所有权存在的,不得再成立所有权。

  其次,同一标的物上不得有其他同以占有为内容的定限物权存在。

  最后,物权的排他效力有强弱之分,所有权最强,同一标的物上决不允许有多个所有权存在;其次是以占有为内容的他物权,如基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等,同一标的物上不能有多个以占有为内容的他物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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