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的特征
相邻关系的特征,源于不动产相邻的自然属性和地尽其利的宗旨,具体表现以下几方面:
1. 相邻关系的产生具有法定性
2. 相邻关系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主体之间发生的。
3. 相邻关系是基于不动产相互连接的情形而产生的。
4. 相邻关系也是一种物权制度,但其客体并不是所有权的客体本身,而是因行使不动产所有权引起的与相邻人有关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
5. 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6. 相邻关系是一种从属的法律关系,它不能单独转让,只能随着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如果不动产消灭它也随之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