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反诉问题
原告对被告提起的反诉能否再提起反诉,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对能否再反诉的问题没有明文规定。学理上有“否定说”、“肯定说”、“相对说”三种主张。否定说认为,对反诉不能再提起反诉。主要理由是:如果允许对反诉再提起反诉,将意味着还可能导致多次反诉,结果势必增加案件审理程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案件久拖不决。“肯定说”认为,应当允许对反诉再提起反诉。主要理由是:为了平等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避免产生相互矛盾的判决和实现诉讼经济的目的。“相对说”认为,再反诉不是绝对不能提起的,也不是完全可以随意提起的。提起再反诉应当符合两个特殊条件:其一,再反诉与反诉存在着直接密切的联系,或者联系虽不甚密切,但法院认为在客观上不会使诉讼拖延;其二,再反诉不属于应当按增加诉讼请求对待的情况。